收到一位读者来信,咨询到:我因为丈夫家暴,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向他送达了,他也没有提出复议,但是依然每天在我单位门口骚扰我,我能不能要求法院对他进行处罚啊?律师解答:当然可以,没有任何问题。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家庭暴...
案例概述
收到一位读者来信,咨询到:
我因为丈夫家暴,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向他送达了,他也没有提出复议,但是依然每天在我单位门口骚扰我,我能不能要求法院对他进行处罚啊?
律师解答:
当然可以,没有任何问题。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所以,这位咨询者在丈夫不顾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生效仍然持续骚扰自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请求法院对丈夫进行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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