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过判决书的一刹那,张菁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直接翻到最后一页,迅速寻找着判决结果。“……判决生效5日内,将婚生女送交上诉人张X……暂时由张X直接抚养……”胜诉了!尽管她极尽克制,泪水还是忍不住地“喷涌而出”。一年前,8个月的女儿被亲生父亲带走,致使母女分离至今。这份判决书,是法律给张菁的一颗“定心丸...
接过判决书的一刹那,张菁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直接翻到最后一页,迅速寻找着判决结果。“……判决生效5日内,将婚生女送交上诉人张X……暂时由张X直接抚养……”
胜诉了!尽管她极尽克制,泪水还是忍不住地“喷涌而出”。一年前,8个月的女儿被亲生父亲带走,致使母女分离至今。这份判决书,是法律给张菁的一颗“定心丸”。
这个案件中,二审宣判的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仅对“抢孩子”行为给予否定,还直接确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成年人的抚养权,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张菁的胜诉,是一位母亲“靠近”女儿的一小步。这“一小步”,却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风向标”。是具有突破性的“一大步”。
张菁的故事并非个例。她的背后的一群人:她们大多是已婚女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丈夫抢夺或藏匿孩子。她们一边亲历着婚姻破裂的挫败感,一边又饱受亲子分离的苦楚。这是一群“紫丝带妈妈”,在这个群体里,她们因困联合,抱团维权。
这些困境几乎是被潜藏在婚姻关系之下。报警,她们得到的大多是家庭纠纷不予处理的回复。
无助无援下,她们只能将希望倾注于司法渠道:先离婚,获得抚养权;再执行,最后强制执行……很多时候每个程序的推动,都需要她们拼尽全力。
但随着时间推移,被藏匿的孩子年龄渐长,可能被有意教唆,“仇恨”母亲。另一方面,法院很可能以“不改变生活环境”判决,妈妈们会失去抚养权……
于是张菁这场诉讼的胜利就有了很强的指导性。“先离婚,进而获得抚养权”不再是妈妈们“夺”回孩子的唯一方法。“国内首例婚内监护权纠纷案”给了她们一个“教科书式”的榜样:未离婚,夫妻双方也应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放到前几年,婚内监护权的诉讼,立案都是极其艰难的。”作为“紫丝带妈妈”负责人,张菁的胜诉也让朱莉也备受鼓舞。她认为,这是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明确“抢夺、藏匿孩子”违法后,身陷囹圄的妈妈们又一次推动的“法律进步”。
张菁的监护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8个月大的女儿,被父亲藏匿
女儿是在8个月的时候被父亲“抱走”的。张菁清楚地记得,那是2021年7月,女儿还没断母乳,她不会说话,只能喃喃地发出“妈妈”的模糊音。
谁也未曾料到,母女二人的再度重逢是10个月后。张菁发现女儿的变化很大。长高了,也会说话了,只是与自己,有些陌生。
“她看上去是有些胆小的,跟同龄的孩子不太一样。”张菁描述,女儿的说话声音很轻,表达自己的想法甚至需要大人的鼓励。这个年龄应该是无忧无虑的,一岁多的女儿甚至学会了看人脸色,张菁很自责。她把这归咎于“安全感”的缺失。
女儿是被强行掐断母乳的,这个伤害不可逆的,这也是张菁最不能接受的。“母乳能给孩子天生的安全感,她虽然小,但她内心会有种抛弃感,觉得妈妈不要她了。”
为了能抚养回女儿,张菁第一时间启动了诉讼离婚。那时,这段婚姻已经出现裂痕,夫妻二人已经分居3个月了。根据张菁的说法,分居期间女儿一直是跟随她生活,其间孩子的爸爸只来见过女儿两次,对于父亲,女儿是“不认识”的。
今年1月,张菁收到一审判决书,因对方不同意,法院未准离婚。也就是说,张菁想要通过离婚诉讼,获得抚养权,进而与女儿团聚的想法,破灭了。
张菁觉得,这是对方拖延时间的一种手段。“等拖到孩子两岁以后,法院就可能会以不改变孩子生活环境来判抚养权,到时候我几乎没什么胜算。”
几乎是与提出离婚诉讼的同一时间,张菁加入了朱莉负责的“紫丝带妈妈”群体。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失败以后,张菁起诉了男方侵犯她对女儿的监护权。
2022年3月,监护权纠纷案一审宣判,法院驳回了张菁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她没有证据证实孩子爸爸没有抚养保护好孩子。张菁不服,4月2日,提起上诉。
5月,婚内监护权纠纷案二审开庭。二审开庭时,张菁做足了准备,重新提供了证据。她认为,开庭过程相较于一审,二审明显更细致。
或许是男方受到了法庭的压力,二审庭审后不久,张菁时隔10个月后见到了孩子。
今年7月15日,张菁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二审判决书。判决对方在指定期限内将孩子送交张菁,暂由张菁直接抚养。
张菁胜诉了。
被迫母女分离后,张菁存了满满一冰箱的母乳
突破性判决的背后
对于张菁的维权案件,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案子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离婚后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有明确规定,但本案中两个人还没离婚,父母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孩子跟哪一方共同生活,一般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监护权归属,而是多判决保障探视权”。这次保定中院的判决参照了离婚后孩子直接抚养权归属判决的原则,非常人性化,是具有突破性的判决。”
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结果,背后是很多“紫丝带妈妈”们前赴后继的努力。
“2019年就有‘紫丝带妈妈’们以侵犯监护权为由诉至法院,但能成功立案的屈指可数。”朱莉说,今天,一件件监护权纠纷案成功立案,并获得支持的判决也越来越多。“张菁在保定中院的胜诉,是一个开始,一旦有法院开始了先例判决以后,各地法院作为参考,会越来越重视。”
朱莉也表示,张菁之所以会想到起诉“监护权纠纷”,是基于“紫丝带妈妈”们一次次失败的“尝试”。张菁告诉新黄河记者,她在向法院提交证据时,也向法官寄去了一份材料做参考,其中就包括对“紫丝带妈妈”群体的介绍,以及一些相关案例。
在与法官交流时,张菁也向法官直言,期望能得到公平公证的判决,“因为这个结果,可能会影响很多人,很多家庭。”
赢得的这次“胜利”,张菁形容自己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在她提起监护权纠纷诉讼前,群体里已经有至少两位妈妈做了尝试,并且分别获得了当地法院的支持。
监护权纠纷成功立案
济南的程燃是张菁多次提到的“榜样”。朱莉介绍,很多“紫丝带妈妈”在拿起法律武器就对方侵犯监护权起诉时,程燃的起诉书是她们的样本。
程燃第一次申请立案,法院回复无管辖权
2021年6月13日,第二次申请立案成功。在这之前,几乎没有成功的先例
在“紫丝带妈妈”群体里,程燃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她的“特殊”,是源于她是在一切诉讼事由尘埃落定后加入的这个群体。她的初衷很简单,把她的经验分享出来,进而帮助更多人。
在被前夫抢夺、藏匿女儿后,程燃与前夫“斗智斗勇”,她在律师、朋友的协助下自学法律,最终4个月时间“夺”回孩子。2021年6月,在她的坚持下,促成了婚内监护权纠纷的成功立案。在这之前,几乎没有成功的先例。
“孩子的父亲和母亲是享受平等监护权的,对方把孩子带走,不让我见孩子,就是侵犯了我的监护权,我是可以起诉他的。”程燃说,当她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没有人看好她的这个提议,包括律师。但她没有放弃,为了尽快要回孩子,她决定双管齐下,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申请了监护权纠纷立案。
“因为我没有别的办法,我的孩子在哺乳期被亲生父亲带走藏匿,我见不到孩子……”程燃认为,当时的她,她除了诉诸法律之外,已经几乎“走投无路”。
程燃的第一次申请监护权纠纷立案,失败了。很快,她做了些调整,再次申请立案。她清楚地记得,那是2021年6月13日,她法院收到短信通知,立案成功。
那段时间,正值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刚刚正式开始实施。其中第24条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追溯第二次立案成功的原因,她认为与“第二十四条”有关。
她的离婚案在7月份以后开庭。此后,她在与前夫的一次见面中被打受伤。紧接着,法院的离婚判决下达,准许离婚,程燃也获得了女儿的抚养权。而在此期间,程燃被打的伤有了验伤结果,司法鉴定为“轻伤”。
在法律的震慑下,前夫主动将孩子送到程燃处,至此,程燃维权成功。看着回到自己身边的孩子,瘦的几乎皮肤耷拉的样子,程燃很自责。
尽管得到了女儿的抚养权,程燃没有对监护权纠纷案撤诉。离婚后,监护权案的庭审如期进行。程燃没有请律师,她自己出庭辩护并胜诉,她将这份落款时间为2021年10月4日的判决书分享到了“紫丝带妈妈”群里。就是这份有“象征意义”的判决书,成为这个群体此后维权的一个鲜活样本。
程燃独自抚养女儿,她想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在这场近乎“教科书式”的维权风波中,程燃觉得,她的制胜关键依然是“法律”,她通过自学法律,将相关条文“啃尽吃透”,这让她在与法官、律师的沟通,与前夫的博弈中“胜出”。
胜诉只是第一步,执行难普遍存在
很多时候,判决胜诉了只是第一步。无论是在抚养权纠纷还是监护权纠纷中,执行难都是普遍存在的。
湖北十堰的王愉琴虽然提起了婚内监护权案的诉讼,并获得“探视权”,但她还在强制执行的维权的路上。
王愉琴的儿子是在她第一次起诉离婚后,被父亲带走并藏匿的。王愉琴先后起诉了两次离婚,均未判离。
这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她于2020年9月第一次起诉,到如今仍未离婚。她告诉新黄河记者,致使他们仍未离婚的矛盾,大多是对儿子抚养权的争夺。
本想靠着离婚获得儿子抚养权的王愉琴犯了难,对一个妈妈来说,长期不能正常探视到自己的孩子犹如一场精神虐待。在“紫丝带妈妈”群体的帮助下,迫不得已王愉琴又提起了监护权诉讼,该案在2021年的12月立案成功,王愉琴要求“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居状态下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一审判决后,男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经历了两次判决,王愉琴获得了监护权纠纷案的胜诉,一审判决书注明,“每月第一、三周的周六9时至次日(周日)18时期间,对婚生子有探望权”。当地法院认为,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包括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视子女的权利。法院虽然支持了王愉琴的探视权,在探视频次上与她每周能接送一次孩子的设想有所出入。王愉琴并不满意,但相对于这一点不满,更让她绝望的是,目前执行困难,她依然没能按照判决结果周末将孩子接走探视。
王愉琴的监护权纠纷案,曾经被当地法院发到公众号上解读
在接受采访时,王愉琴向记者细数自己“维权”的时间线,她认为,最佳提起监护权诉讼的时间点应该是收到第一次离婚判决之后,这样“双管齐下”能避免对方以不同意离婚拖延时间,监护权的判决也能成为离婚案件的推动。
目前,推动监护权案执行,以及后续的诉讼离婚,还有见到孩子,依然是横亘在王愉琴生活里的“三道坎儿”。
8月7日,在收到判决书近一个月后,男方终于将孩子送回张菁处。“孩子现在很好,吃得好、睡得好、玩儿得也好。”8月29日,她告诉记者,女儿回家了,这只是第一步,目前她正在和律师商量准备第二次离婚诉讼。
王愉琴在法律上拿到了“探视权”,却困于执行。她有时候想,自己想当一个“妈妈”,为什么还要经历这么多。
程燃独自抚养女儿已经一年多,最近一段时间,她的工作有了调整,由“内勤”改为“销售”,为了女儿,她想要在“30+”的日子里再奋斗一把。
8月31日,就在新黄河记者发稿前的前一天,朱莉向记者发来了一份“热气腾腾”的判决书,一位尚在哺乳期的“紫丝带妈妈”起诉监护权胜诉,法院直接判决由妈妈监护、抚养孩子。
尽管依旧困难重重,但越来越多的“紫丝带妈妈”,用“监护权诉讼”这个“法律武器”,依法争取了应有的权利。
(应受访者要求,张菁、程燃为化名)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薛冬 编辑:孙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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