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口中常说的“离婚赔偿”实际上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即因夫妻一方犯有重大过错,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时到底面临哪些情况时才可要求损害赔偿呢?一、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
人们口中常说的“离婚赔偿”实际上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即因夫妻一方犯有重大过错,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离婚时到底面临哪些情况时才可要求损害赔偿呢?
一、可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还包括事实婚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两个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在一起共同生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行为,包括对财产进行打砸的财产暴力、针对身体的肉体暴力、性暴力以及针对精神的精神暴力等等。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是指对家庭成员在肉体上或精神恶意、暴力对待的行为。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和扶养义务而拒不抚养和扶养的行为。
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间
1、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并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损害赔偿请求应当与离婚诉讼请求同时提出。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又有利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和保证判决得到执行。对于当事人不知道损害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的,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三十条规定了法院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的规定,以避免审判实践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未得到保护。
2、对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为被告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从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其事后提起损害赔偿,但也不是无限期的。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另一种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的,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不是任何时候都可要求,必须对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情形,若不属于法定过错,那么离婚的时候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作出赔偿。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征地拆迁、拆迁补偿、农村拆迁、国有土地拆迁、拆迁知识交流与分享。
■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每天为您推送各种专业、有用的拆迁知识,帮您识破拆迁背后的心机。
其他案例
-
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出轨是让人痛苦和伤心的事情,尤其当你怀疑自己的伴侣正在背叛...
-
夫妻吵架一方砸车犯法吗
夫妻吵架一方砸车犯法吗?夫妻间的吵架不可避免,有时候情绪无法控制会导致一些冲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