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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了你的还是我的吗中美法律是这样的

最近,Flag(福来阁)律师正忙着给一家上市公司反并购提供法律服务,许久没有联络加州办公室助理Water小姐。今天他一打开视频电话连线美国,就看到Water小姐正在和律所助理们讨论案件呢!案情是:“2016年1月1日夫妻二人谈判离婚,丈夫建议大家分居半年冷静一下。半年很快过去了,7月1日妻子打电话给...

案例概述

最近,Flag(福来阁)律师正忙着给一家上市公司反并购提供法律服务,许久没有联络加州办公室助理Water小姐。今天他一打开视频电话连线美国,就看到Water小姐正在和律所助理们讨论案件呢!


案情是:“2016年1月1日夫妻二人谈判离婚,丈夫建议大家分居半年冷静一下。半年很快过去了,7月1日妻子打电话给丈夫表明态度,坚决离婚。12月20日,妻子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问题来了:离就离呗,两人还有难言之隐!原来,妻子在分居的6个月期间用自己的工资15万买了A股,丈夫也在接到妻子坚持离婚的电话后,用自己的工资10万买了B股,现在股市都大涨哦!丈夫赶快来问,自己能不能分享妻子的A股收益?


Water小姐直接给出答案:“丈夫可以分妻子的A股收益,而妻子不能分丈夫的B股收益!”


助理们很好奇:“为什么呢?”


Water小姐莞尔一笑:“大家知道财产分割的界限,一般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时间点来算,离婚之前的是共同财产,之后所得就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离婚前有分居情形的,这个时间点就变啦!


在美国加州,婚姻关系被认为是具有夫妻身份和合伙经营双重色彩的关系。离婚除了去除“夫妻”这个身份外,还要把夫妻合伙经营的这个经济共同体(the economic community)给拆了并清算。怎么算?原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共同财产。但是关系存续期间分开居住,各赚各钱,各付各账的,此时尚未经法院判决离婚或协议离婚,法官认为两人的身份关系还是存在的,只是经济关系起了变化,大家不愿意合伙干了呗,那就要算成个人财产罗!


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呢?国情使然!在加州,有些夫妻因为一些特殊的宗教信仰终生不能离婚;有的因为鸡毛蒜皮的矛盾;有的为了照顾孩子或为了面子;还有的因为离婚会丧失一些社会福利等,都不愿意离婚,但又不想共同生活,就选择了分居。其实从分居那一刻开始,他们的经济就已经彼此独立了。家也只是徒有一个婚姻的外表而已(they’ve maintained the façade of marriage)!面对这样的情况,一旦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该如何计算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呢?这可让法官头大啊!


加州法官说了:能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就以该时间点来分吧!一是客观条件,双方长期分开居住的(Permanent physical separation-the spouses must live in separate housholds);二是主观条件,双方或一方铁了心不想恢复夫妻关系(An intent not to resume the marital relation by at least one party)。结合本案,丈夫搬出去住+妻子坚持离婚的7月1日那天,就同时满足了上面的两个条件。所以,7月1日之前妻子买的A股是共同财产,丈夫可以分一半!7月1日之后丈夫买的B股就是个人财产了哈,妻子自然没份啦!



不过案情没有那么简单。丈夫又透露说:“其实我是搬去小三家住了,妻子也知情。分居期间,我经常回家看孩子,带全家外出吃饭、看电影、旅游,还带妻子参加了好几次公司的聚会呢,只是妻子和我没有性生活了。”


Water小姐随即补充:“这样的情况,又不同了!”在分居期间,夫妻俩还有经济和社交上的往来,类似“分床不分家”的,说明妻子还没有铁了心离婚,她还有合伙经营的意向,那这时的财产仍旧是共同的!这与中国的法律规定是一样样的!那些口头说离婚,实际上还住在同一屋檐下的,赚回的钱算大家的哦!


下面是中国的规定:

夫妻分居期间,婚姻关系是合法存在的。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没有约定的,则分居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这对夫妻如果在中国,离婚前的所有收入,如果没有特殊例外情形的话,都是共同财产!


总结一下:夫妻离婚,如果存在分居情形的,美国加州是以分开居住且一方开始铁了心离婚的时间点开始起算。而中国是以采取实际行动的时间点(向法院起诉离婚,或去民政局登记离婚)来起算的。美国加州比较重视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中国更看重双方的行动!


顺便说一句!


中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两年”,并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感情不和才是关键点!如果感情不和,即使没有分居,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分居满两年并不能必然导致离婚的后果。


说了那么多,大家应该明白了吧!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难题时,为了实现公平,美国法官们的判决也是要与时俱进,去创设既符合时代发展又充满浓浓人情味的法律啊!


敬请期待下集吧!


本文作者宋静律师,图文版权均归作者所有,Flag福来阁律师团队荣誉制作出品。欢迎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Flag福来阁律师团队联系方式:271844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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