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杭州市及时雨调查公司!

12345678910

全国咨询热线

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主营项目 >> 婚外情调查案例

因出轨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前言】:“婚外情”一直都是离婚纠纷中敏感而又常见“矛盾爆发点”,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聚焦点”。“婚外情”是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否必然产生出轨方少分共同财产乃至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出轨方是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本文将通过一则典型的案例,分享法院在处理涉及“婚外情”离婚纠纷中对于财产...

案例概述

【前言】:

“婚外情”一直都是离婚纠纷中敏感而又常见“矛盾爆发点”,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争议聚焦点”。“婚外情”是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否必然产生出轨方少分共同财产乃至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出轨方是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本文将通过一则典型的案例,分享法院在处理涉及“婚外情”离婚纠纷中对于财产分割的倾斜,以及对于“婚外情”过错的认定司法观点。

案例分享:

王某(女)因其配偶陈某(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婚外生子,据此起诉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鉴于陈某“婚外情”之行为,王某主张陈某为过错方应当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陈某同意离婚,但辩称如下:

1、根据王某的日记,王某早已对陈某婚外情知情;

2、与王某之间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但为了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双方多年来约定维持“形式婚姻”,双方互不干涉私生活,各自经济独立;

3、王某发现其有婚外情之前早已破裂,即陈某有婚外情并非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据此,陈某主张按五五分的原则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法院认为】:

1、我国民法典从未规定“对方知情”是可以减轻婚姻过错方责任的条件,而且王某在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何时主张权利是其自由,法院不应也不能干涉。

2、关于婚姻过错方面,陈某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法院据此认定陈某存在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应按照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判决。在本案中,王某是女方,也是无过错方,符合该条文全部三条中的两条规定,应当在分配财产时对王某进行较大的倾斜,且陈某应向王某支付损害赔偿金2万元。

据此,一审以3:7比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出轨方陈某按30%予以分割,无过错方王某按70%比例予以分割

陈某对此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二审法院的观点切实弘扬了社会主义正能量)

1、陈某上诉称双方的夫妻感情在王某发现其有婚外情之前早已破裂,即陈某有婚外情并非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对此陈某未能举证证实。

2、王某对陈某有婚外情一事确早已知情,但王某作为女性,作为婚姻家庭和男女关系中的弱者,选择隐忍,希望陈某能够回心转意而没有马上提出分居或离婚,实属可以理解之举

3、陈某在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并生育了一个私生子,其行为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违反了家庭伦理道德,并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陈某负有过错责任

4、即使双方已约定维持“形式婚姻”,互不干涉,也不能证明陈某出轨的正当性,更不能漠视陈某之行为对王某所造成的痛苦和伤害

5、夫妻共同财产以4:6比例分割为宜,陈某、王某的共同财产较多,价值较大,仅就该案三宗不动产,如按照3∶7的分割比例,王某将比陈某多分得约800万元,这有违公平原则。如果说对陈某少分财产属于对其的惩罚的话,陈某的过错程度与所受惩罚并不相符。

【总结】:

上述判决,可以说是司法实践中,认定出轨方为过错方的典型案例,法院不仅在过错方定型上坚持了“公序良俗”原则,同时在过错承接上又严格遵循了“公平合理”原则,既对“婚外情”予以否定性的评价,同时又慎重对待对过错方的承接,张弛有度,切实弘扬了社会主义正能量

回到最初的问题。

Q1:出轨是法定离婚条件吗?

A:“出轨”并非一定是法定离婚条件,仅当出轨方构成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形下,可以将“出轨”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虽然其他情形的出轨不构成法定离婚条件,但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是否准允的评判标准,依然不妨碍原告以“出轨”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也并不妨碍原告以“出轨”作为评判对方为过错方的理由之一

Q2:是否必然产生出轨方少分共同财产乃至净身出户的法律后果?

A:纵观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判决,涉及“婚外情”关键词的离婚纠纷判决有10821篇,在众多判决中,首先是对于“婚外情”的认定标准较为严苛,对于“婚外情”的严重程度、过错程度也略有差异,分为三种情形:

(1)受限于取证难以及受害方所提交的证据过于碎片话,法院认为“婚外情”的证据难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不予采信

(2)考虑过错程度与所受惩罚的比例原则,认定存在婚外情,但仅支持离婚损害赔偿,并不存在财产分割的倾斜

(3)认定为过错方,财产分割予以4:6或3:7的分割倾斜,同时支持了离婚损害赔偿,但并不存在支持出轨方净身出户的分割方式

总体上来说,司法实践中,对于出轨的认定是严苛的,对于出轨过错方在财产分割倾斜上是谨慎的,法律既要禁止并惩戒婚外情,也不能一定程度“倡导”当事人收集出轨证据,毕竟惩戒是手段,保护是目的,不能有违立法本意

其他案例

  • 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

    如何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出轨是让人痛苦和伤心的事情,尤其当你怀疑自己的伴侣正在背叛...

  • 夫妻吵架一方砸车犯法吗

    夫妻吵架一方砸车犯法吗?夫妻间的吵架不可避免,有时候情绪无法控制会导致一些冲动的...

在线客服

ONLINE SERVICE

联系电话

12345678910

返回顶部